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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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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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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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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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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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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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衣
(含攜行袋可收納整套消防衣、褲
、帽、鞋、手套及頭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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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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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套(含衣褲之配件,如拉鍊、標籤、扣環等)需通過
EN469:2005年並符合THE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DIRECTIVE (89/686/EEC)規定取得
CE-MARK或NFPA 1971:2007年或同級以上之檢測。
二、整套消防衣褲,均由耐焰層(外層,Outer fabric)、
防水透氣層(Moisture barrier)及隔熱層(Thermal
barrier)等3層或以上所構成。
1.耐焰層:需為芳香族聚醯胺纖維系列或PBI等永久性
防焰纖維製成。
2.隔熱層:為永久性防焰纖維製成(後加工處理使其具
防焰功能者,不予接受)。
3.防水透氣層:防水透濕性能依照EN469:2005章節
6.11及6.12需達等級2 (Level 2)或NFPA1971或同
等級以上之檢測。
三、所有縫線須為永久性防焰纖維製成(後加工處理使其
具防焰功能者,不予接受)。
四、依防水透氣層之防水功能測試,防水透氣層車縫處應
無滲漏現象。
五、消防衣依EN 367測試,對流熱傳性為2級;依EN ISO
6942:2002 B測試,輻射熱傳導為2級;依EN ISO
17493:2000at180℃測試5分鐘,各層熱收縮熱收縮
≦3%;依EN ISO 13934-1測試,拉力強度≧1000N;
依EN ISO 13937-2測試,撕裂強度≧100N;依EN ISO
6530進行化學滲透測試,撥除率>80%;依EN 20811
測試,水壓防水性>20kPa;依EN 31092測試,透濕
阻抗性≦30m2Pa/W。
六、至少應有5種以上之尺寸可供本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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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206件
顏色:(本局參考原廠所提供之顏色,指定需求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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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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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袋:二個置物袋或以上,皆須有外蓋,並有快速黏
貼帶。
二、配搭:前方內側或外側具無線電及防爆手電筒置放設
計,不得防礙空氣呼吸器之使用及救災人員之動作。
三、衣領:可以翻上或翻下,當衣領要翻上時,可用喉部
護襟上之快速黏貼帶,並具吊環供吊掛用。
四、袖口:手腕處應有耐燃材質之護腕並附有姆指孔供姆
指穿過,以防護腕在上舉時滑落,其袖口內層應有鬆
緊帶。
五、腋窩:需有緩衝設計,可防止手臂上舉時腕口下滑。
六、防火反光條:須符合EN或NFPA標準或同等品之螢光
反光寬度2或3±10%英吋,位於後背、前後衣擺處摺
邊之上及兩袖摺邊之上或其他適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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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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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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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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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質規範部分同消防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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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206件
顏色:同消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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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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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彈性褲腰(或快速黏貼調整帶)及兩條吊帶,吊帶
應有調整長短之設計。
二、膝蓋處有補強設計。
三、需有兩個或以上置物袋。
四、防火反光條:須符合EN標準或同等品之螢光反光條
寬度2或3±10%英吋,位於褲腳摺邊之上或其他適當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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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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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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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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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須通過EN 15090:2006或NFPA1971:2007或同等級
以上檢測,並具CE或UL認證(驗收時須檢附第三公
正檢測單位認證及測試報告文件)。
二、型式:
(一)鞋頭須有防壓傷、鞋底需有防穿刺的設計,靴底
須具有抗熱、抗油、防滑、抗化學物料、絕緣及
防水處理之設計。
(二)高度≧28公分;重量≦2.6公斤(以歐規尺寸42
號或美規尺寸8號為量測標準)。
(三)鞋體本身須車縫反光片,須為原廠認證型式,不
得為後製車縫或黏貼。
三、材質:須符合Classification Ⅰ或同等級以上,採
用防火性皮革外層及防水透氣內層(不含鞋底)。
四、鞋面皮革厚度≧2公厘。
五、消防鞋之熱絕緣性須符合HI3或同等級以上;抗靜電
性須符合F2A或同等級以上;抗滑性須符合SRA或同
等級以上;抗撕扯性鞋面防水皮革須依據EN
20344/6.3測試,強度≧200N;防水性須通過EN ISO
20345/6.2.5與EN ISO 20344/5.15.1測試無滲透;
防水透氣層之水氣滲透能力須通過EN ISO
20344/6.6測試,且滲透能力≧2mg/cm2h。
六、至少提供6種以上之尺寸可供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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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206雙
(可提供1雙以上樣品供選擇)
顏色: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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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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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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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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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須通過EN659:2003+A1:2008年或NFPA1971或同等
級以上檢測,並具CE或UL認證(驗收時須檢附第三
公正檢測單位認證及測試報告文件)。
二、樣示材質:樣式為五指分離式並經立體剪裁設計,外
層為防火皮革或防火纖維材質,內層為防火及阻燃材
質。本體長款有快氈可調整束帶設計以貼合消防服
裝、手套下緣處具扣環。
三、手套之耐磨等級須達3(擦損阻力(循環數)達2000)
以上;抗切割等級須達2(切割阻力(係數)達2.5)
以上;燃火程度依EN407標準測試等級須達4以上;
抗輻射熱依EN ISO6942標準測試t24須達22s以上;
觸感靈敏度等級需達1以上。
四、至少提供5種以上尺寸供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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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206雙
(可提供1雙以上樣品供選擇)
顏色:(由廠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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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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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手電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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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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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L型防爆手電筒一支(含鹼性電池),防爆等級
Class1,Div.2 Grp.A,B,C,D,T4或同等級。(驗收時
需提供第三公證單位認證)
二、燈泡為LED式,筒身為強化塑膠ABS或NYLON具防水、
止滑等功能。
三、亮度:弱光模式30流明以上、強光模式90流明以上,
可分段開關選擇強光或弱光2種模式。
四、使用時間:鹼性電池-高亮度3.5小時以上,低亮度
12小時以上。
五、重量500公克以下(含電池)。
六、鏡片為不易碎聚碳酯鏡片、有抗水功能;燈頭採直角
造型設計,可配掛於消防衣上。
七、整組含手電筒1支、電池組裝盒和4顆3號”AA”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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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206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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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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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防火頭套、消防鞋(膠鞋)、消防褲備用吊帶(含扣具)或額外提供採購項目之數量、消防衣清洗、F1消防帽…等。回饋項目均須通過EN或NFPA同等級以上檢測,並具CE或UL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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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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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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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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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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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透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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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褲之對流熱傳導、外層輻射熱後殘存拉力強度、各層熱收縮、拉力強度、撕裂強度、化學劑撥除率、水壓防水性及水氣滲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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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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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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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料材質與縫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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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褲布料、螢光條及拉鍊材質種類、等級及組成之功能性、耐用度及整體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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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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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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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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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之舒適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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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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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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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功能性及易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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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救災之操作靈活度、配帶(掛)救災個人裝備物品之功能設計及救援辨視效能(螢光布條於火場暗處辨視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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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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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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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行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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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行袋之材質耐用性及設計使用便利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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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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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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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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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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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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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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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絕緣性、抗靜電、抗滑、抗撕扯性、防水性及防水透濕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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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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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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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質、縫製及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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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質抗水、安全防護性、耐用性、整體設計及穿著舒適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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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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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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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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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救災操作靈活性及足部保護功能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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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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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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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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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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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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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磨、抗切割、燃火程度、抗輻射熱、化學劑撥除效能及抗穿刺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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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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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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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料材質、縫製及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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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質組成功能性、耐用度及整體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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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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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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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觸覺性及抗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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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救災操作性、防滑、觸覺敏捷度、靈活度、抗水之耐用、柔軟及彈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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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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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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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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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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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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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及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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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防水及止滑之防護功能、舒適性及整體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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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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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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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及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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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及操作方便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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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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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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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及輕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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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使用時間及重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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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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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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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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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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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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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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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項目及所能提供之特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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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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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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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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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消防衣裝備組清洗及保養之方便性及依補充報告與答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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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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