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整組破壞器之機身和手槍式握把為全鋁合金材質。
2、 可依需要而提供不同之工作氣壓40-250 PSI,而非單一工作氣壓之設計,視各種工作簡易或困難度而自動調整。
3、 切割破壞器本身有潤滑裝置。
4、 切割破壞器之刀刃須為自動往後式工作,而非旋轉式之移動,以防止刀刃於工作中容易卡塞或斷裂。
5、 於100 PSI 時之之空氣耗量須為137公升/每分鐘或以下。
6、 每一衝程之氣動力於250PSI 壓力須為40ft/1b或以上。
7、 每分鐘震動次數600次或以上。
8、 整組切割破壞器重量(不包括刀刃)不得超過7磅(3.18公斤);尺寸(不包括刀刃)538*197*48公厘或以下。
9、 附件:
(1)一個壓力調整器(壓力可依出力需要由300 PSI 調至5000 PSI )。
(2)一條空氣管32呎附鎖固接頭。
(3)一支10吋彎型金屬切刀。
(4)一支11吋鑿刀3/4吋寬。
(5)一支10吋破鎖刀刃。
(6)一瓶槍體潤滑油。
(7)各一支內六角扳手7/32〞和3/16〞。
(8)一個安全護目鏡。
(9)一個攜行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