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報導~歐規消防衣褲系列報導3~
主題:為什麼我國各縣市消防局消防衣採購案規格均未包含火焰吞沒測試?
歐盟EN469:2005年版標準,第六章6.1~6.12節包含耐火性、熱傳導、殘存強度、耐熱度、拉伸強度、撕裂強度、潑水性、尺寸變化、抗化學液體滲透、防水層耐水壓與透濕性等測試。上述測試即均曾出現在各縣市消防局的消防依採購規格內。但奇怪的是,各縣市消防局的消防規格均未曾出現6.15節「整件消防衣測試」也就是「火焰吞沒測試」。所謂火焰吞沒測試就是將一套消防衣褲穿在假人身上,用每平方公尺84仟瓦的熱通量燒8秒,再檢視消防衣褲是否有破損現象,是否仍具有彈性。在測試前,假人身上安裝120~150個偵測頭,來偵測經過上述火焰吞沒測試後,痛苦、第一、二、三級燒傷的百分比。
目前消防衣褲外層(防火抗焰材質),市場主流分為兩種,一種是PBI、另外一種是Meta-Aramid。經過閃燃測試後,PBI消防衣褲外層仍然維持彈性,外層無破損,Meta-Armid消防衣褲則破損,外表如剛出爐的燒餅。
請參閱網站:
https://www.superpremium.com.tw/products_details.php?id=814
答案揭曉了,原來這個規格是PBI的獨家規格,各縣市消防局承辦人員不敢採用,以免被抗議圖利PBI。但我們質疑的是
一、只要是有知名度消防衣製造廠包含LHD(Lion),Bristol,Viking,SCOTT,甚至中國大陸都有6家消防衣製造廠都可取得PBI材質外層布。
二、也許有消防衣製造廠會抗議他們拿不到PBI,但要檢討的是,為什麼PBI公司不賣PBI外層布給他們。
三、火焰吞沒測試就是模擬消防隊員在火場可能碰到的最惡劣狀況,包含閃燃、爆燃或直接掉到火堆被火焰直接燃燒(接焰)。
四、歐洲消防隊員滅火的方式是站在火場外射水,等火場火滅了(可能被滅掉或燒完了後自己滅掉)再進入火場清理。因此在EN469:2005年版將第6.1~6.12節列為必測項目,而將6.15節火焰吞沒測試列為選測項目。
五、但我國各消防局採用的是比歐美各國更積極的滅火戰術,只要是有火場幾乎是無場不入,以救人、滅火為優先,消防隊員很少考慮自身的安全。因此各縣市消防局採購的消防衣能否通過火焰吞沒測試,當然是有其必要性。
六、火焰吞沒測試報告會載明
(一)、消防衣有沒有被燒破,從裡到外是否仍然保持完整。
(二)、消防衣是否仍然保持彈性。
(三)、第一級燙傷、第二級燙傷與第三級燙傷比例(燒燙傷詳細內容如下列網站)
http://www.mmh.org.tw/taitam/burn/know/know%202.htm
七、PBI消防衣經閃燃測試後,不僅消防衣沒有燒破,二級加三級燙傷比率約為10%。Meta-Aramid消防衣經過閃燃測試後,消防衣被燒破,火焰會透過破損的消防衣直接燒到人體,造成更大的燒傷,二級加三級燙傷會達到20%以上。以上是假人測試結果,如果是消防隊員遇到閃燃,火焰直接燒到人體,消防隊員被燒傷後倒地翻滾,燒傷的比例會遠大於假人測試。
八、有些消防衣製造廠在公司網站張貼他們消防衣的火焰吞沒測試影片與測試報告,讓人家覺得他們的消防衣已經通過火焰吞沒測試。但影片與測試報告沒有看到或說明,經過火焰吞沒測試後,這件消防衣是否沒有被燒破或仍然保持彈性。
九、那一個縣市消防局會是第一個將火焰吞沒測試列入消防衣採購規格的消防局,讓我們拭目以待。
十、我國目前已經有基隆市、臺北市、新竹縣、臺南市、高雄市澎湖縣與連江縣消防局採用PBI消防衣褲,可以通過EN469:2005年版6.15火焰吞沒測試。
十一、我國其他網站也有相同的看法,請參閱
http://fireman.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