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特勤中心於2015年3月30日下午進行「行進間」手槍實彈射擊訓練。新聞報導後,一名學員不慎「槍枝走火」,擊傷教官頸部。請參閱網站:
其實世界上根本沒有「手槍走火」這種情事。每支手槍操作手冊均明白述明,
1、只有你想射擊時,手指才能伸進扳機框
2、只要您接觸到手槍(執勤、靶場射擊、清槍或槍枝保養),除非是你想要射擊的目標,槍口絕對不准指向人員,槍口永遠保持45度角指向天空。
也就是說,
1、只要你不把手指伸進扳機框,扣動扳機,子彈就不會被擊發。
2、只要是使用食指扣扳機,擊發子彈誤傷人員,就不能稱為「手槍走火」,應該稱為「手槍使用者誤扣扳機,誤擊手槍」。
3、退萬步言,縱使手槍使用者誤扣扳機,擊發子彈,只要使用者不把槍口指向人員,也不會有人員傷亡情事。
國安局特勤中心使用的是奧地利克拉克(Glock)型號G19半自動手槍,我國除了國安局特勤中心外,尚有
1、內政部警政署於2014年採購2,900枝G19
請參考網站:
2、憲兵特勤隊
3、陸戰隊特勤隊
4、內政部警政署保六總隊第一、二警官隊
也採購克拉克手槍。
2015年4月8日蘋果日報報導『玩命訓練,長官令實彈對射,特勤中槍癱』呈現本事件的真相,請參看下列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