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發放顧名思義就是公家機關採購部門將採購的產品/裝備發放給執行勤務的公務員使用,簡稱公發。
政府採購法於民國88年正式啟用,至今已約15年。政府採購法大致上沿習歐美各先進國家採購制度訂立。政府採購法大致可分為最有利標、限制性招標、異質性最低標、採用最有利標精神與最低價格標等。
政府採購法實施15年來弊端百出,機關首長或採購單位與廠商勾結,採用最有利標辦理購案,廠商再收買參與最有利標的專家學者,導致劣質產品得標,廠商獲得暴利的惡果。最少已經有數百名大學教授因此訟案纏身,甚至坐牢身敗名裂。
一分錢一分貨,俗品無好貨,這些老祖先留下的口頭襌,大家都能郎郎上口。除了一些經濟狀況不佳的人外,只要狀況許可,大部份的人都不會買最便宜的物品。到水果行買水果,您會買那種外表發霉表皮已經破裂、流汁的5元一斤的水果嗎?當然在架上也有25元一斤、50元一斤的同類水果。在這3種同類水果中以25元一斤賣的最好,原因如下,
一、 價格大眾化,大部份的人買的起
二、 與50元一斤的比起來只有尺寸稍小的差異,外觀看起來大致相同。
三、 賣相能接受,試吃結果雖不如50元一斤,但也差不了多少。
50元一斤的也有人買,但人數明顯不如25元一斤的這些人認為,要吃水果當然要吃高品質,大又甜的。經濟狀況較差,或是一些經濟尚可,但貪小便宜的人會選擇5元一斤的。
比起歐美國家,台灣望塵莫及,但比起落後國家,台灣又可以抬頭挺胸,我國政府採購機關應採購何種等級的裝備呢?
一般而言,採購弊端有下列幾個態樣:
一、 官商勾結,以不可思議的價格(超出市價數倍)買到劣質產品。
(一) 商人獲得暴利
(二) 官員收取回扣
(三) 國庫遭到損失
(四) 公務員使用劣質裝備
這是最差的狀況
二、 官商勾結,以市場價格買到品質、性能可以接受的產品
(一) 商人獲得不錯的利潤(非暴利)
(二) 官員收取回扣
(三) 價格應該可以再低,國庫受到損失但不算太大
(四) 公務員使用到可以接受的裝備
三、 沒有官商勾結,以遠低於市價(最低價格標)買到劣質產品
(一) 商人幾乎沒有利潤
(二) 公務員清廉自持,好官我自為之
(三) 多餘預算繳回國庫
(四) 公務員使用到劣質裝備
上述三種態樣,第一態樣最不可取,只要逮到,關到老、關到死不足惜。第二態樣,商人與官員不當得力,但至少裝備還ok。第三態樣也不可取,縱使以超低價買到劣質裝備,但傷害也已造成。從小我們就不斷聽到一句話『官員無能比貪污更可怕』,貪污可能是10%,但無能買到不能用的裝備損失的是100%。
官商勾結或清廉、無能的官員都會買到劣質的裝備,那我們能不能期待清廉又有能力的官員以最合理的價格買到最優質的裝備呢?我們能不能擺脫劣幣逐良幣的時代?良幣逐劣幣的時代何時才能到來?
其實政府採購法授予採購人員相當大的權限,但因為少數人私心自用,圖利自己與廠商,汙名化了政府採購法。只要採購人員清廉自持,不收回扣,不接受廠商招待、送禮,秉持良心做事,堅持採用最有利標或開立優異功能與性能規格,縱使會遭受一些異議與攻擊,但真象終會顯現,使用者的肯定絕對會是最佳的回報。
以不到台幣5仟元的價格買到一雙德國Haix最高品質、高性能,配備CROSSTECH防血液病毒滲透與防水透氣膜的專用救護鞋供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救護人員使用,採購人員會遭受質疑或得到肯定,我們拭目以待吧!劣幣逐良幣還是良幣逐劣幣,讓真象浮現吧!
您正在使用公家裝備嗎?再過兩個月,臺北市消防局救護人員會很驕傲的說,我腳穿的這一雙鞋是公發的。
很多消防隊員都說過『我腳穿的這雙鞋是我的薪水,參加團購買來的』。看過這篇文章後,您覺得情況有改變,會改變嗎?
一個物超所值的產品必具有下列特點:
一、 市佔率最高
二、 品質與性能均在水準以上
三、 代理商服務好
四、 價格中等,甚至中下。
如果德國Haix Air power G3救護專用鞋的合約價是每雙9仟元,甚至1萬元,它還可號稱是一雙物超所值的救護鞋嗎?